《表8 南宁三中2017年度学生获奖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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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贫困生发展核心素养的现状调查——以南宁市第三中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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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责任担当。责任担当包含社会责任、国家认同、国际理解。“社会责任、国家认同”相应的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为“道德素质与公民素养”。《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考查重点为: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鉴此,作为评价标准的可以是学生的言行表现、学风纪律记录、志愿服务的次数及质量、值日值周的情况等。结合南宁市第三中学的具体情况,笔者将“责任担当”表现优秀的“明确证据”定为“南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雷锋积极分子”“南宁三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雷锋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获得。南宁市第三中学每学年进行市级荣誉与校级荣誉的评选,评选要求与社会责任、国家认同、道德素质、公民素养的评价维度非常相似,评选形式为民主选举。因此,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同学必须在日常“责任担当”的各种表现中获得同学、老师们的高度评价。以此为评价标准可满足评价的全面性、民主性、多样化原则。以下为2017年度获奖情况统计(如表8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