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WTO《农业协定》框架下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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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补贴政策变迁、效应评估与制度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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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WTO《农业协定》及公开资料整理。

WTO框架下的农业补贴是指针对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流通的综合补贴,包括出口补贴(Export Subsidies)与国内支持(Domestic Support)两大类(1)。根据补贴对生产的扭曲程度,WTO《农业协定》将其分为“绿箱”、“黄箱”和“蓝箱”政策。其中,“绿箱”政策是指对农业生产和贸易市场没有影响或者影响非常微弱的政策,如政府对农业科技、农村水利、农业环保等方面的投资。“黄箱”政策是指与农业生产直接有关、容易对农产品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农业保护性补贴政策,如对重要农产品(如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的价格支持,以及针对种子、肥料、牲畜、灌溉等农业投入品的补贴,与种植面积挂钩的粮食种植补贴以及某些具有补贴性质的贷款计划等。由于这种政策通常会对市场价格、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造成直接明显的扭曲性影响,因而在国际贸易中受到限制。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作出的关于农业国内支持的承诺包括:一是“黄箱”政策支持不超过基期1986—1988年平均农业总产值的8.5%(即“微量允许标准”,低于发展中国家的10%);二是中国不享受发展中国家的三项特殊和优惠待遇,即放弃使用“发展箱”政策。“蓝箱”政策是指一些与生产限制计划有关的直接支付政策,对农业生产和贸易的扭曲作用比较有限。根据WTO《农业协定》,“蓝箱”政策支持不需要计算在国内支持总量,也无需承担削减义务。具体来说,在WTO的分类框架下,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措施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