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夏季北京市居民每日从事各强度活动的活动时间(M,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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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夏季活动强度模式的北京市居民呼吸速率参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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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针对活动时间>10 min/d的样本;b4个年龄组间比较,P<0.05;c与女性比较,P<0.05;d与休息日比较,P<0.05。

夏季北京市居民每日从事各强度活动的活动时间见表4。工作日和休息日分别有94.36%(1 775/1 881)和92.72%(1 744/1 881)的调查对象从事极重体力活动的累计时间少于10 min/d,因此本研究中活动强度模式的描述不包括极重体力活动时间。工作日时从事重体力活动累计时间>10 min/d的人数占17.70%(333/1 881),休息日时占18.39%(346/1 881)。对重体力活动累计时间>10 min/d的样本进行针对性描述(其活动强度定义为重体力-2),夏季居民从事重体力-2的活动时间中位数为60 min/d,在日期类别、性别和年龄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将调查样本根据实际已满年龄分成4个年龄组:6~17岁(未成年)、18~44岁(青年)、45~59岁(壮年)、≥60岁(老年)。除工作日轻体力、工作日及休息日重体力外,居民每日从事各强度活动的活动时间在4个年龄组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各年龄组内根据性别细化分组,成年居民(≥18岁)工作日中体力、休息日轻体力及中体力活动时间的性别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18~44岁居民的活动强度模式具有日期类别间差异,即男性和女性工作日从事轻体力活动的时间比休息日多60 min/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值分别为-2.00和-3.23,P<0.05);工作日休息时间比休息日少30 min/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值分别为-3.67和-3.80,P<0.05);男性和女性工作日从事中体力活动的时间比休息日分别少30 min/d和90 min/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值分别为-2.52和-5.18,P<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