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某生活垃圾焚烧厂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采样点信息》
注:重金属监测因子包括砷、六价铬、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锰、钼。
3)监测指标:根据重点区域和设施的生产工艺和使用功能、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确定各点位监测因子,参照环评、清洁生产报告等资料,结合文献资料[6]确定各关注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因子,如表3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2176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陈奕、姚泽生、严立宇、诸毅、安淼 |
绘制单位 | 上海环境绿色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环境绿色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环境绿色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环境绿色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