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均值差异检验:契约监管与重污染企业投资效率——基于《绿色信贷指引》的准自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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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监管与重污染企业投资效率——基于《绿色信贷指引》的准自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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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过度投资(Overinvest)而言,《绿色信贷指引》政策实施之前,信贷政策较为宽松,实验组与控制组的过度投资差为0.009,在1%水平上显著,重污染企业显著高于非重污染企业。在《绿色信贷指引》政策实施后,实验组与控制组的过度投资差异显著。从组内差异来看,重污染企业的过度投资从0.031降低到0.020,差距较非重污染企业明显。总体来看,政策前后实验组与对照组的差异为-0.009,T值为3.7,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抑制了重污染企业的过度投资,初步支持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