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植物抗病虫害能力评价标准》
根据植株受病虫危害所表现的形态特征分设5个等级,等级评价标准见表4。根据抗病虫害指数来评价引种植物抗病虫害能力,抗病虫害平均指数1.00~1.50为Ⅰ级,1.51~2.50为Ⅱ级,2.51~3.50为Ⅲ级,3.51~4.50为Ⅳ级,4.51~5.00为Ⅴ级。
图表编号 | XD0022059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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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5 |
作者 | 杨志恒、孙艳、林博、李翰书、郭瑞显、张娟 |
绘制单位 | 郑州植物园、郑州植物园、郑州植物园、郑州植物园、郑州植物园、郑州植物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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