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交通事故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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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视角下城市交通事故驱动机理的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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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社会经济环境、个体条件、自然环境、建成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表1),呈现为类型多样性、时空依赖性和空间异质性的特征[7]。一方面,社会、经济、人口因素对交通事故具有显著影响,涉及人口结构、就业密度、经济收入、受教育程度、驾驶人的年龄结构及性别结构等[8]。研究指出,儿童与老年人[9-10]、贫困人口[11]、教育水平较低的人口[12]以及就业密度高的区域[13],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越高。另一方面,城市自然环境和建成环境对交通事故的产生具有决定性作用。首先,自然环境方面,天气因素和地形条件对交通事故具有重要影响。研究指出,雨雪天气[14]、下午与夜晚时段[7]、坡度[15]与交通事故发生率正相关。其次,建成环境方面,微观尺度以道路交叉口[16]、地块出入口[17]等为研究对象,宏观尺度主要以普查单元[10]、交通小区[18]等为研究单元,涉及的建成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道路交通环境包括城市道路密度、等级、类型、交叉口形式和道路交通条件,与交通事故密切相关。例如,城市道路里程和密度的增加会带来严重交通事故数量的增加[9,19]。城市交通事故发生率与主次干道的密度正相关,而与高速公路密度负相关[20];关于道路交叉口方面,城市道路交叉口越复杂,步行与车行的冲突越多,导致行人交通事故越频发[21]。而三叉路口的车速较低,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发生率较低[8,22]。道路交通条件方面,城市道路的人行道损坏程度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正相关[23],缺乏公共交通的城市干道也会增加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率[10]。第二,设施可达性与交通事故显著相关[24],主要原因在于目的地吸引了邻近区域大量交通流量和行人活动,而且设施的密度相比于邻近程度对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影响更大[25]。例如,公交站点密度与交通事故正相关[26],学校密度与步行、自行车交通事故正相关[27]。此外,研究发现,商业与办公设施,例如零售店[28]、大型商业体[8]以及社区商业中心密度[29]对自行车、行人和机动车交通事故均具有显著影响。第三,城市土地利用对交通事故的产生具有重要作用,微观层面包括土地利用类型、强度,宏观层面包括土地利用形态与模式[10,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