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美国企业信息安全职责》
注:引用美国“信息安全治理行动倡议”报告中大、中、小型企业不同层级安全责任分配的主要内容。
美国企业CEO及其高管人员的信息安全趋于明晰,如2004年美国“信息安全治理行动倡议”的报告从职能主体层面明确了大型、中型、小型及公共机构在总裁、首席安全官、首席信息官、首席风险官、部门负责人、中层主管,以及雇佣员工层面的信息安全职责,为企业信息安全治理义务的明确提供了指引(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1935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9.01 |
作者 | 张敏、马民虎 |
绘制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