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给药剂量及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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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珠单抗致不良反应文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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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珠单抗药品说明书适应证为用于治疗对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物(DMARDs)治疗应答不足的中到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的成年患者和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患者。托珠单抗的成人推荐剂量是8 mg·kg-1,每4周静脉滴注1次,可与甲氨蝶呤或其他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s)联用。托珠单抗还可以用于治疗此前经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和糖皮质激素治疗应答不足的2岁或2岁以上儿童的活动性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s JIA),可作为单药治疗(对甲氨蝶呤不耐受或不宜接受甲氨蝶呤治疗)或者与甲氨蝶呤联合使用。对于s JIA患者,推荐每2周静脉滴注1次,建议托珠单抗静脉滴注时间在1 h以上。根据日本批准的托珠单抗剂量和用法,托珠单抗的皮下注射剂量可以高于静脉注射,可以每2周162 mg;此外,当没有足够的反应时,皮下注射的间隔时间可以缩短至最低1周。37例患者符合说明书关于适应证的要求,13例患者为超说明书用药,分别为:原发性血管炎6例,皮肤性疾病4例,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噬血细胞综合征各1例,1例未具体说明的风湿性疾病无法判断。46例用药剂量符合说明书的要求,5例报道中未提及给药剂量,详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