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5 Ⅱ类小城市无特殊要求的道路红线宽度建议》
Ⅱ类小城市道路红线宽度不应超过40m,城市干线道路最大等级为Ⅲ主干路。主干路建议采用双向4车道,可结合沿线用地性质选取三幅路和四幅路。如城市组团间联系道路或外围环线需采用双向6车道时,沿线用地服务相对较少,红线宽度应取40m。次干路建议采用单幅路形式,可结合沿线用地性质和停车需要加宽。支路建议红线宽度控制在18.0-20.0m之间,如考虑停车等需求可适当加宽,但总宽度不超过20m。当支路非机动车与行人流量较少时,红线宽度最小可取14m。
图表编号 | XD0021485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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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0 |
作者 | 何祎豪、汤諹 |
绘制单位 | 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