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某院检验科微生物分析仪(真菌)商务评价表》
从表3~5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在投标价格方面,产品B的设备价格最低,但在设备与5 a试剂成本的总价格上产品C最低,应用本文所述评标模式进行分析,最终产品C的投标价格总体得分最高。若单独考虑设备价格作为评价投标商打分标准,缺乏对经济效益的长远考虑。(2)在性能评价方面,产品A最佳,产品C次之。(3)在商务评价方面,产品C在年度评价中具有较好的成绩,故得分较高。(4)综合多方面因素计算总分,最高分产品C为候选中标品牌。
图表编号 | XD0021456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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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15 |
作者 | 唐昊、龚小珊、张和华、魏安海、李姝颖、谭钦文 |
绘制单位 | 陆军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医学工程科、解放军94701部队、陆军军医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与影像医学系、陆军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医学工程科、陆军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医学工程科、陆军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医学工程科、陆军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医学工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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