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9年浙江、江苏、河南三省第三产业中主要行业用电比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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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第三产业发展更为成熟的江、浙两省相比,河南和商贸相关的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比重都较高,2019年批发和零售业用电比重分别高出江苏、浙江14.6个、12.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高出4.8个、3.7个百分点;知识技能特征更为明显的新兴服务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行业),以及近年来行业升级特征明显的住宿和餐饮业,河南相关行业用电比重普遍低于江、浙两省(见表4),其中房地产业、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比重分别小于江苏8.0个、6.5个百分点,差别较为明显。
图表编号 | XD0021117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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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25 |
作者 | 秦红涛、田钧 |
绘制单位 | 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统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