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6—2018年我国疾控机构财政补助收入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占比(%)》

《表4 2016—2018年我国疾控机构财政补助收入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占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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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筹资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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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转移支付机制下达的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是各地各级疾控机构的重要业务经费来源。调查数据显示,2016—2018年全国疾控机构的财政补助收入中,来源于中央转移支付的资金比例约为26%~28%,其中省级机构最高,约占41%~50%,地市、县区级机构占比较低,在东部地区至2018年仅占3%~4%,提示转移支付对这些机构的补助力度较低。现场访谈了解到,虽然国家已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保障[7],但多地因财政困难而无法给予足够投入,出现项目任务难以完成、基本建设长期无法竣工等情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在县区级大多直接下达至基层卫生机构,疾控机构虽有任务和指导管理职责,但往往无相关经费保障。此外,各地各级疾控机构在执行中央转移支付经费时,对于交通、人员劳务、会议培训等经费的要求并不一致,一些机构规定不得开支上述经费,导致资金结余较大并上缴财政;另一些地方则存在超预算范围使用的情况,甚至用于卫生健康系统以外。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