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社区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评估指标体系(第2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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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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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轮函询问卷包括基本日常活动、辅助性日常活动、认知功能、情绪行为、特殊复杂照护、主要照护者及社会、生活环境,共7个一级指标。第1轮函询结束后,根据专家意见,对个别指标名称进行修改、完善,如将一级指标中的“特殊复杂照护”改为“复杂状况”,将“基本日常活动”改为“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将“辅助性日常活动”改为“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将“主要照护者”改为“主要照护者负荷”。根据专家意见,按照生物-心理-社会-环境新医学模式重新归类为4个一级指标,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环境。将不同的条目进行重新合并、拆分,归类到不同的指标下。将一级指标“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复杂状况”改为二级指标,归属一级指标“生理”。按照心理活动的性质,将心理分为认知、情感、意志3个方面。其中认知、情感对于老年人较为重要,本研究对老年人心理的评估主要涉及认知和情感两个方面,并将一级指标“认知功能”和“情绪行为”合并为一级指标“心理”。将一级指标“社会、生活环境”拆分为“社会”“环境”2个一级指标,并将二级指标“社区环境”“居家环境”归属一级指标“环境”。“主要照护者负荷”评估,主要是了解老年人的社会支持情况,归属一级指标“社会”,因此将一级指标“主要照护者负荷”改为二级指标同“社会参与”“家庭支持”一起归属一级指标“社会”。第2轮函询结束后,一级、二级指标无改动。最终形成的社区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评估指标体系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