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与周边 (毗邻) 国家双边关系》
资料来源: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17年版)
“一带一路”倡议的首要合作伙伴是周边国家,首要受益对象也是周边国家。周边国家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地区,与我国毗邻的14个周边国家,除不丹尚未与我国建交外,其他13个国家均与我国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见表2);周边国家是推进“一带一路”务实合作的关键节点,其中俄罗斯、巴基斯坦、越南、老挝、缅甸、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印度等10个国家还是“一带一路”倡议中六大经济走廊上的伙伴国,同时俄罗斯、蒙古、老挝、越南、哈萨克斯坦等国积极将自身发展战略同“一带一路”倡议对接,共同推进双边合作迈向新的高度。我国与周边国家良好的政治环境,“一带一路”务实合作中的地缘优势、区位优势、发展战略协同优势,既为深化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对我国深化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经贸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与沿线国家长期互惠合作的根本保障。周边国家是“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前沿地区,具有承前启后的枢纽地位,又与我国在经贸合作上有着天然优势,因此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图表编号 | XD002055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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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20 |
作者 | 石新波、黄大慧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