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总产考察结果(单位:kg/亩)》
由表4可知,每个处理的总产均高于对照,增产幅度为33.7~162.7 kg/亩,增产最大值均出现在A1时期的处理Ⅲ~处理Ⅴ。晋山药一号在处理Ⅲ条件下增产最大,为162.7 kg/亩,处理Ⅳ次之,为147.6 kg/亩。山东嘉祥细毛山药处理Ⅳ条件下增产最大,为127.4 kg/亩,处理Ⅴ次之,为119.1 kg/亩。白玉山药处理Ⅳ下增产最大,为144.0 kg/亩,处理Ⅲ次之,为131.8 kg/亩。综合以上数据和表格可知,在山药放叶甩蔓发棵期和枝叶生长期每隔10 d喷施不同浓度的6-BA均可使山药不同幅度增产,但在山药放叶甩蔓发棵期每隔10 d喷施1次600~800倍液的6-BA可使山药总产增加最大,不同品种最大总产增加幅度为127.4~162.7 kg/亩。
图表编号 | XD0020414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2.17 |
作者 | 王耀琴、刘建平、高钰锋、任海昕、王小兵 |
绘制单位 | 山西农业大学经济作物研究所、山西农业大学经济作物研究所、山西农业大学经济作物研究所、山西农业大学经济作物研究所、山西农业大学经济作物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