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北京模式与深圳模式的差异比较》
政府主导的北京更新模式和社会主导的深圳更新模式在更新逻辑与实施流程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城市更新立项权、更新规划话语权和增值收益分配权三项权利的制度安排以及对应的拆赔博弈、规划博弈和地价博弈三个博弈环节上(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39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苏海威、胡章、李荣 |
绘制单位 |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规划二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政府主导的北京更新模式和社会主导的深圳更新模式在更新逻辑与实施流程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城市更新立项权、更新规划话语权和增值收益分配权三项权利的制度安排以及对应的拆赔博弈、规划博弈和地价博弈三个博弈环节上(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39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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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苏海威、胡章、李荣 |
绘制单位 |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规划二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