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A有限责任公司第三阶段股权架构下三权分立简况》
随着A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创业团队主动或被动淡出,基于人力资本的共有、共享、共治,同时收益权、控制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立且动态激励相容的社会化企业治理模式将在实质上得以确立。创始人家族/创业团队家族、基金会、A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董事会、核心员工、外部投资者等各自享有的动态收益权、控制权和经营权如表3所列。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构建动态股权治理平台:一方面,创始人家族/创业团队家族与A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共享收益权,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收益权的社会化和动态激励相容;另一方面,来自创始人家族/创业团队家族的代表、荣休前高管和核心员工的代表共同组成A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层实施监督与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控制权的社会化和动态激励相容。同时,在公司章程所约定的范围内,A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权被委托给民主选举产生的公司管理层,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创始人家族/创业团队家族对A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权的社会化和动态激励相容。收益权、控制权、经营权三权分立且逐步社会化和动态激励相容,有望实现创业企业与外界社会环境和外部资源能力的有机连接,增强A有限责任公司的内生增长动力和内生增长能力。
图表编号 | XD0020164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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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8 |
作者 | 唐跃军、左晶晶 |
绘制单位 |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