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贫困县(市)的样本选择》

《表3 贫困县(市)的样本选择》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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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耦合协同性——基于不同时序脱贫县(市)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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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市),#为红色革命老区县,$为赣南原中央苏县。

贫困县(市)样本见表3。江西省属于红色革命老区、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三区”集中区域。2017年初江西省有21个国定贫困县(市),截止到2019年底,已经有18个县(市)退出贫困县序列。为了厘清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耦合协同关系在贫困县(市)脱贫时序上是否存在差异,本文在不同脱贫年份上分别选择一定比例的县(市)作为研究样本(尽可能来自“三区”交集),同时选择赣县区作为未脱贫县进行对比分析。为了更清晰了解不同时序脱贫的县(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其耦合协同度的演化规律,将10个样本县(市)按不同脱贫时序分为4类:2017年脱贫县(市)、2018年脱贫县(市)、2019年脱贫县(市)和未脱贫县(市)。2011年全国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下简称《纲要》),2012年在原中央苏区范围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目标是到2020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因此,本文以2011—2018年为研究期,进一步明确上述两项政策在贫困县(市)产生的政策绩效,数据来源为2012—2019年江西省统计年鉴、各县(市)的统计年鉴和年度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