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8—2018年我国建材工业盈利能力综合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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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供给、下游拉动与盈利能力关系研究——以建材工业2008—2018年数据为例》
2006年9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盈利能力评价指标共六个,包括两个基本指标和四个修正指标,并规定了各指标的计算公式和计算综合指数的权数[12]。六个指标的权数分别是净资产收益率20分、总资产报酬率14分、营业利润率10分、盈余现金保障倍数9分(由于该指标标准数值是倍数,过大,笔者实际应用时缩小100倍,为0.09分,以便和其他指标相配比)、成本费用利润率8分、资本收益率7分。笔者以国有建材工业全行业标准值为例,收集2008—2018年全国国有建材工业全行业盈利能力评价指标平均值,采用功效权数法[13]按下列公式确定建材工业盈利能力综合指数[14],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0056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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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0 |
作者 | 朱学义、冯之坦 |
绘制单位 | 南通理工学院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