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实际样品测试结果(1)》
(1)“—”为未检出。
采集苏州市某建设用地的土壤,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的相关要求采集土壤[11],采样深度分别为0.6,1.5和4.5 m,按上述方法进行提取、净化及分析。并按照质控要求对样品进行加标和平行测定,加入的内标物质量为5.00μg、替代物和样品加标量均为10.0μg,实际样品检测谱图见图5(a)(b)(c)(d)(e)(f),图中化合物序号同图1。实际样品检测结果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9961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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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30 |
作者 | 冯小康、郑亚丽 |
绘制单位 | 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