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贫困识别与测度结果的修正》
本文分别按照人均支出和等价支出对样本家庭进行贫困识别和贫困率测算。首先用家庭总支出除以家庭人口规模得到人均支出,并将人均支出与货币贫困线(2016年价格水平下每人每年2692元)进行对比,低于该贫困线的家庭视为货币贫困家庭。接着利用表5中1成人家庭的等价规模0.71,计算出参照家庭(2成人家庭)的货币贫困线为3792元(即2692元/0.71),经济含义是参照家庭需要支出3792元就能与恰好位于货币贫困线上的1成人家庭实现相同的福利水平,故此3792元被视为参照家庭的货币贫困线。最后用其他规模和结构的特定家庭的总消费支出除以对应的等价规模,得到各特定家庭的等价支出,将其与参照家庭的货币贫困线进行对比,低于该贫困线的家庭视为货币贫困家庭。结果见表6。可以看出,在样本家庭中人均支出低于贫困线的家庭数量为461户,等价支出低于贫困线的家庭数量为255户,降幅超过40%。使用等价支出修正后,贫困发生率由10.79%大幅下降至5.97%。
图表编号 | XD0019757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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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15 |
作者 | 李博、曹鹏辉、张雨捷 |
绘制单位 |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