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8年居民高质量生活评价类指数比较》

《表4 2018年居民高质量生活评价类指数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基于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居民高质量生活评价体系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将河南省、山东省2018年居民高质量生活评价指数与全国平均水平做比较,河南省略高于全国,山东省则略低于全国,3个数据很接近,差别不大。从分类指数看,客观指标指数全国为91.9,河南省为93.9,山东省为89.8,河南省比全国高出2,山东省比全国低了2.1,反映出河南省作为中部省份发展势头比全国平均水平稍快,而山东省作为东部发达省份发展势头稍慢于全国水平。从4类指数构成看:河南省的收入生活水平和居住出行环境指数分别为93.9、92.8,比全国略高;就业社会保障指数为99.3,比全国高8;教育卫生文娱指数为91.8,比全国略低。山东省收入生活水平和教育卫生文娱指数分别为87.8和88,比全国水平分别低4.3和5.8;居住出行环境指数为88.1,接近全国水平;就业社会保障指数为99,比全国高7.7。从主观指标指数(“三感”调查情况)看,全国为66.39,河南省为67.26,山东省为70.49,河南省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山东省比河南省高3.23,比全国高4.1,反映出山东省作为东部发达省份,其教育质量、医疗服务、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居民满意度走在全国前列,河南省与之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详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