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部分主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表》

《表1 中国部分主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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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阶梯水价节水效应及其比较研究——兼析杭州居民阶梯水价节水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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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7月,单位:元/立方米·户)

1998年,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此后,我国城市加快推进水价改革,水价有所提高,多个城市开始推行居民阶梯水价。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要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目前,全国36个大中城市除西宁外,全部实施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多数实行三级阶梯水价。如表1所示,计量缴费周期方面,北京、上海、南京、合肥以每户年计,广州、深圳、宁波以每户月计。第一阶梯水价方面,杭州2.90元处于中等偏低水平,仅高于合肥的2.66元。第一水量方面,杭州216立方米/(户·年),不仅高于水资源较匮乏的西安、北京等,也明显高于水资源条件相近的宁波、合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