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部分主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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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阶梯水价节水效应及其比较研究——兼析杭州居民阶梯水价节水效应》
(截至2020年7月,单位:元/立方米·户)
1998年,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此后,我国城市加快推进水价改革,水价有所提高,多个城市开始推行居民阶梯水价。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要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目前,全国36个大中城市除西宁外,全部实施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多数实行三级阶梯水价。如表1所示,计量缴费周期方面,北京、上海、南京、合肥以每户年计,广州、深圳、宁波以每户月计。第一阶梯水价方面,杭州2.90元处于中等偏低水平,仅高于合肥的2.66元。第一水量方面,杭州216立方米/(户·年),不仅高于水资源较匮乏的西安、北京等,也明显高于水资源条件相近的宁波、合肥等。
图表编号 | XD0019647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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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5 |
作者 | 江小平 |
绘制单位 | 杭州市发改委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