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因仲裁送达违反法定程序致使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典型案例》
在仲裁实践中,常有当事人因为没有实际收到仲裁机构送达的各类通知而导致未能参与仲裁程序,为此,他们可以送达无效、仲裁程序不合法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此时,法院在对仲裁进行司法审查时,将不可避免地对仲裁送达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在我国法院审理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及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中,以仲裁邮寄送达不合法而撤销裁决或不予执行裁决的案件并不罕见(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9626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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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0 |
作者 | 张建 |
绘制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