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论个人信息权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告知+同意”是《网络安全法》《民法典》所确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即个人信息收集者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应充分告知被收集者或其监护人收集信息的目的、用途等,并征得被收集者或其监护人的明确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疫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规定的无需同意),《民法典》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规定的公共利益豁免。因此,为公共利益需要收集个人信息豁免信息主体的同意,但由于相关规定都较为原则性,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开的过程中因缺乏细化规定而引发个人信息权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二者事件严重失衡。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信息的收集为例,个人信息权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图表编号 | XD0019432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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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5 |
作者 | 树宏玲 |
绘制单位 | 广东圣马律师事务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