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怒江工程争议双方观点对比表》
参与怒江工程争议的决策主体主要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云南地方政府、国内外环保NGO组织以及一些专家学者。其中以国家环保总局和环保NGO组织为主要代表形成了反对怒江水电开发的一派,以国家发改委和云南地方政府为主要代表形成了赞成怒江水电开发的一派,而专家学家则在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判断的基础上分别加入这两派并为他们代言。支持和反对怒江工程的两派各自所持的观点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941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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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25 |
作者 | 赵洪艳、刘晓锋、尹海洁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