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信息系统安全定级》
总局科技司所颁布的《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提出了全面执行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并计划在广电全行业范围内开展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在此基础上公安部向全国网安部门下发了《关于配合广电行业开展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的通知》。其中,等级保护的第一步就是确定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级别,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926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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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01 |
作者 | 张帆 |
绘制单位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