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剔除城市资源、制造业和城市调整的影响》
注:用滞后一期的企业数量、新城、行政区划调整数据和城市数据匹配,例如,用2004年的地区行政区划调整数据和2005年的城市数据匹配。由于2013年以后的工业企业数据并未公布,用2013年的企业数量和2014~2016年城市数据匹配;新城数据截止到2014年,用2014年的新城和2015~2016
首先,样本中存在部分城市属于旅游型或资源型城市,这部分城市的人口密度或服务业就业、GDP占比同其他一般城市存在显著差异。我们根据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计算地区相关企业数量,控制度量资源丰富程度的采掘业企业数量和度量制造业发展程度的工业企业数量,从而排除城市资源和制造业结构对前文结论的影响。表4第(1)~(2)栏在基准回归的基础上控制本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数量,第(3)~(4)栏控制本市规模以上采掘业企业的数量,回归结果仍表明,人口密度显著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必要说明的是,当地旅游业会让本文的人口密度对服务业发展的影响效应被低估,因为旅游业发达地区的实际人口密度比统计人口密度大。
图表编号 | XD0019060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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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5 |
作者 | 钟粤俊、陆铭、奚锡灿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上海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