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案件涉及非法证据排除的裁定书(16份)》

《表2 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案件涉及非法证据排除的裁定书(16份)》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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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研究——以监察体制改革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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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审理程序、案由和裁判日期排序。

为便于裁判文书检索,此处以最为典型的“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为例,透视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案件非法证据排除的实践现状。在聚法案例中以“监察委”“非法证据”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将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下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截至2020年1月10日,共检索得到裁判文书39份,其中在监察体制改革后真正涉及非法证据排除也即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明确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裁判文书共有29份(其中判决书13份、裁定书16份,详见表1、表2)(3)。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检索结果可能并不全面,呈现的也是碎片化的基本情况,但亦可管中窥豹并以一域看全局,况且,将这些碎片不断拼凑或许更能接近真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