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不同类型政府转移性收入的减贫效果》

《表8 不同类型政府转移性收入的减贫效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中国农村贫困的动态演化》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数据来源:2018年CHIP调查数据。可支配收入=市场收入+新农保+其他养老金+低保+医疗报销+现金政策性惠农补贴+其他政府转移支付收入。

继续考察社会保障支出的减贫效应。如表8所示,在政府再分配之前,2013年农村居民按市场收入计算的相对贫困发生率为11.82%,贫困深度指数为4.22,经过新农保、医疗报销、低保等政策调节之后,相对贫困发生率下降到9.23%,贫困深度指数下降到3.11。2018年农村居民按市场收入计算的相对贫困发生率为13.67%,贫困深度指数为5.41,经过新农保、医疗报销、低保等政策调节之后,相对贫困发生率为9.60%,贫困深度指数下降到3.46。综合来看,政府的转移支付政策工具具有一定的减贫效果,而且2018年转移支付政策的减贫效果更为明显。分项来看,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的减贫效果存在差异,2013年,减贫效果最为突出的是现金政策性惠农补贴,使相对贫困发生率下降了0.79个百分点,贫困深度指数下降了0.40;2018年,以新农保的减贫效果最为突出,导致相对贫困发生率下降1.22个百分点,其次是现金惠农性政策补贴,使相对贫困发生率下降1.12个百分点。低保、医疗报销等同样具有一定的减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