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05—2016年地区层面低碳生产指数与低碳消费指数协调度变化》

《表6 2005—2016年地区层面低碳生产指数与低碳消费指数协调度变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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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省域层面低碳、环保与发展的协调性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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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低碳生产指数与低碳消费指数:2016年,低碳生产指数与低碳消费指数高度协调区有14个,占评价样本地区总体的近一半,陕西、吉林、江苏和贵州属于中度协调区,河北、辽宁、山西、新疆、内蒙古和宁夏属于不协调区,上海、山东、甘肃、黑龙江、青海和天津为低度协调区,由此可见,低度协调区和不协调区不仅局限于中西部地区的省市,东部地区省市也在低度协调区和不协调区之列。2005—2016年,低碳生产指数与低碳消费指数之间的协调度增加与减少的地区数量一致,北京、贵州和上海等14个地区的协调度有所增加,海南、新疆和青海等14个地区的协调度有不同程度的减小,河北和福建两指数之间的协调性并没有发生变化(见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