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05—2016年地区层面低碳生产指数与低碳消费指数协调度变化》
(4)低碳生产指数与低碳消费指数:2016年,低碳生产指数与低碳消费指数高度协调区有14个,占评价样本地区总体的近一半,陕西、吉林、江苏和贵州属于中度协调区,河北、辽宁、山西、新疆、内蒙古和宁夏属于不协调区,上海、山东、甘肃、黑龙江、青海和天津为低度协调区,由此可见,低度协调区和不协调区不仅局限于中西部地区的省市,东部地区省市也在低度协调区和不协调区之列。2005—2016年,低碳生产指数与低碳消费指数之间的协调度增加与减少的地区数量一致,北京、贵州和上海等14个地区的协调度有所增加,海南、新疆和青海等14个地区的协调度有不同程度的减小,河北和福建两指数之间的协调性并没有发生变化(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18649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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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0 |
作者 | 郑林昌、张亚楠、付加锋 |
绘制单位 |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河北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