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8种能源的折标煤系数和碳排放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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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和非正式环境规制碳减排效应的时空异质性与协同性——对2007—2017年新疆14个地州市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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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要实证检验环境规制的碳减排效应,首先需要测算碳排放量。由于没有官方的碳排放数据,相关研究的碳排放数据主要来源于美国橡树国家实验室CO2信息分析中心(CDIAC)、国际能源总署(IEA)、美国能源情报署(EIA)和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前三个研究机构公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以国家层面为主,没有中国省级和地级市层面的碳排放数据,因此本文采用IPCC提供的计算公式来测度碳排放量,并只考虑生产端能源消费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原煤、焦炭、燃料油、原油、汽油、煤油、柴油、天然气8种能源作为终端消费,将其消费量按各自折标煤系数进行折算,再乘各自碳排放系数(见表1),得到碳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