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处理的育肥猪生产性能》
注:同列试验各组与对照组数据相比:肩标不同小写字母为差异显著(P<0.05),肩标相同字母或无字母者为差异不显著(P>0.05),肩标不同大写字母为差异极显著(P<0.01)。
由表2可知,与对照组相比:在日增重指标方面,试验Ⅲ组为707g,比对照组高12.22%,用方差分析为差异极显著(P<0.01)(下同);试验I组、试验Ⅱ组、试验Ⅳ组和试验Ⅴ组分别为649g、660g、632g、619g,分别比对照组高3.12%、4.76%、0.32%、-1.75%,无显著性差异(P>0.05)。在头均日采食量指标方面,试验I组、试验Ⅱ组、试验Ⅲ组、试验Ⅳ组、试验Ⅴ组与对照组相比,均高出5%以上,呈显著性差异(P<0.05);在每kg增重耗料指标方面,试验I组、试验Ⅱ组、试验Ⅳ组、试验Ⅴ组与对照组相比均高出5%以上,呈显著性差异(P<0.05);试验Ⅲ组低于对照组5.05%,呈显著性差异(P<0.05)。在试验终止日头均重(出栏重)指标方面,试验I、Ⅱ、Ⅳ组分别比对照组高7.86%、9.29%、5%,呈显著性差异(P<0.05);试验Ⅲ组比对照组高17.86%,差异极显著(P<0.01);试验Ⅴ组高于对照组2.14%,差异不显著(P>0.05)。
图表编号 | XD0018438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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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5 |
作者 | 谢长明、郝中香、谢成芳、陆章凤 |
绘制单位 |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马鞍山市亚轩家庭农场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