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韩国公共机构负责人的任期政策变更》

《表6 韩国公共机构负责人的任期政策变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韩国公共机构分类与治理》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为提高公共机构管理效率,韩国对公共机构负责人、常务董事、非常务董事和监事的任期政策进行了调整。现行的公共机构负责人任期为3年,常务董事、非常务董事和监事任期是2年(见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