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限量》
我国颁布的国家标准GB/T 21264-2007《饲料用棉籽粕》中规定,棉籽粕产品按游离棉酚的含量范围如下:低酚棉籽粕的游离棉酚含量小于等于300 mg·kg-1;中酚棉籽粕的游离棉酚含量大于300 mg·kg-1、小于等于750 mg·kg-1;高酚棉籽粕的游离棉酚含量大于750 mg·kg-1、小于等于1 200 mg·kg-1[26]。GB/T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27]对饲料原料中游离棉酚的允许量规定见表4。由此看来,如果目前种植品种棉籽不经过脱酚处理,其副产品中的棉酚含量都远远超过上述2个标准规定的棉籽油、棉籽蛋白及各种畜禽配合饲料中的允许量;因此,棉籽在加工成食用油和饲料时必须进行脱毒或稀释处理。
图表编号 | XD0018066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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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5 |
作者 | 方丹、邢荣花、徐双娇、王怡文、雷博、田新权、王冠峰、马磊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棉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阳海关、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棉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棉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棉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棉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棉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棉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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