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分布情况(例)》
1 712例医疗损害鉴定中医疗机构有责任的749例(占43.8%),其余无责任。有责任的749例案件,责任程度主要为轻微责任258例(占34.4%),鉴定等级中一级和三级最多,分别是262例(占35.0%)、261例(占34.8%),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8029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4.30 |
作者 | 徐颂道、江鑫柱、应方晨、夏志俊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医学鉴定科、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医学鉴定科、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医学鉴定科、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医学鉴定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