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生物质燃烧源VOCs排放系数》
生物质燃烧源可以分为2个二级子源,分别为生物质露天燃烧源和生物质燃料燃烧源。生物质露天焚烧源的活动水平主要参考武汉市统计年鉴[6]中各类农作物的产量数据,采用各农作物的谷草比(谷秆比)[7]估算得到不同农作物的秸秆年产量,秸秆露天焚烧比例取18%,燃烧效率取80%[8,9];生物质燃料燃烧源的活动水平来源于实际调查统计结果。生物质燃烧源的排放因子采用《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10]和《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11]中推荐的排放系数(表1),运用式(1)估算VOCs排放量。
图表编号 | XD001796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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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01 |
作者 | 孙辰、詹领茜、尹珩、王海、成海容、王祖武 |
绘制单位 | 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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