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出台过程》
2018年3月、9月和11月,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经历了三次公开征求意见,最终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形式正式下发。2019年5月15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将按省级行政区域确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强调由供/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并将在2020年3月底前正式下达各省级行政区域当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882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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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唐程辉 |
绘制单位 | 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