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产地未去毛炮制品水分、总灰分和醇溶性浸出物测定》
(n=2,%)
取各产地骨碎补生品及炮制品,对其进行去除磷毛、绒毛处理,并将其分为去毛、未去毛生品和去毛、未去毛炮制品各四组,各组取粉末2.0g(过二号筛),精密称定,按2015版《中国药典》四部通则0832水分测定法项下烘干法和通则2302进行测定。每个产地平行测定2份,结果见表1、表2、表3、表4。对比分析结果见图1、图2。
图表编号 | XD0017729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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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5 |
作者 | 杨润、王亮、谢宇、罗君、薛鑫宇、张丽艳 |
绘制单位 | 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广济堂药业有限公司、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