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γ-聚谷氨酸回收率测试结果》
注:稀释比例为2.0/100。
分别准确称取1.981 9 g、2.032 0 g、2.047 6 g、2.046 6 g、2.014 7 g、2.035 9 g的3.5%γ-聚谷氨酸样品(考虑重复性和再现行需重新称取)溶于100.0mL烧杯中,转移至100.0 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稀释,定容,摇匀。再分别准确取出2.0 mL于100.0m 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稀释,定容,摇匀。在192nm波长处,用10.0 mm石英比色皿,以蒸馏水空白作参比,分别测定其吸光度。将测得的吸光度值代入一元线性回归方程计算。γ-聚谷氨酸回收率测试结果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7620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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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彭兴军、李艳 |
绘制单位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