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贡献率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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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贡献率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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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B层中的数值为准则层各要素权重值

高职院校提供社会服务的途径多种多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2014-2020)》指出,高职院校的目标是“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2]。”从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内涵、职能特征及服务内容出发,考虑到其社会服务贡献率的影响因素,我们可通过调研、访谈、专家咨询等途径选取指标,构建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贡献率评价指标体系[3]。评价指标体系由目标层(A)、准则层(B)和指标层(C)等三个层级构成。总目标为社会服务贡献率;准则层包括人才培养贡献度、科技成果贡献度、培训服务贡献度、文化传承创新贡献度与社会服务保障度;准则层下共选取专业设置与区域重点产业对接度、校企共建专业占学校总专业的比例、专业与行业(企业)岗位对接度等32个指标构成指标层[4],具体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