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植物农艺性状及产草量变化》
注:同列不同小写字母表示差异在0.05水平上显著(P<0.05)。下同。
从表1可以看出,除燕麦外,湖南稷子、田菁、高丹草和草木樨的株高均显著高于对照(P<0.05),分别较对照提高3.0、5.7、4.0和1.2倍;单株鲜重较对照提高3.3、4.0、4.3和1.2倍;单株干重较对照提高2.9、3.3、4.4、1.1倍,且株高、单株鲜重、单株干重与对照差异达显著水平(P<0.05),种植不同类型植物株高大小依次为:田菁>高丹草>湖南稷子>草木樨>对照>燕麦;单株鲜重、单株干重大小表现为:高丹草>田菁>湖南稷子>草木樨>对照>燕麦。
图表编号 | XD0017325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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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景宇鹏、林春野、赵沛义、李秀萍、赵强、刘宇杰、刘梅、妥德宝、王丽君、杨晓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内蒙古农业大学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杭锦后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杭锦后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杭锦后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杭锦后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杭锦后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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