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居委会的工作类型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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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型体制、控制权分配与居委会行政化的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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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居委会的工作性质来看,现有的居委会工作可分为3种类型:日常工作、中心工作以及突击性工作(表1)。日常工作,主要指涉居委会办理的日常事务,包括自治性事务和街道以及各个条线下放的行政性事务(为主),基本上可以对应宜街每个社区的“一站式服务大厅”中的服务窗口所开展的工作,这构成了居委会的程序性工作范式,具有日常性、制度性以及惯常性。中心工作则主要是街道按照其发展规划每年为社区所设定的发展与建设主题,2010年以来,转型发展成为街道以及居委会的工作重心,贯穿于居委会的日常工作中,具有背景性、中心性以及阶段性特征。突击性工作,则主要指的是为了应付来自更高层级政府或者相关条线部门的检查与验收而由街道分解后交付居委会展开的临时性事务,具有临时性、突发性以及高度动员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