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大通香1与不同内饰材料的相容性结果》
将含有大通香1的香块分别与PC/ABS、ABS、PP、PA6-GF30、POM和PVC材料直接接触,放置在1L气味瓶中,将气味瓶放入80℃的烘箱中,放置168h。相应的特征数据列于表2和图1中,从表2和图1中的数据可知,ABS类、PC/ABS类材料不适合做香氛载体的材料。
图表编号 | XD0017178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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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30 |
作者 | 邵方方、刘茜、郭吟竹 |
绘制单位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