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主要税种对比表》
资料来源:哈国的相关资料来自《哈萨克斯坦税款和其他应缴财政款法》,最新修订版于2017年12月25日由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签署通过,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注:由于中国的社会保险费与哈国的社会税性质和目的大体相同,故一同比较
两国税制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种设置不同。中哈两国政治经济条件不同,在税种设置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中国目前有五大类18个税种,哈国现行有14个税种和若干财政收费(详见表3)。二是税收征管制度不同。中哈两国在票据管理上存在较大差异,票据管理主要是指税收发票管理。中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发票管理工作,包括发票的内容、种类及范围,尤其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极其严格。相比之下,哈国对税收发票管理较松,国家不统一印制发票,不需要通过税控系统比对和认证,企业可根据哈国财政部格式和内容自行印制发票。
图表编号 | XD0017146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石玮 |
绘制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