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清末铁路(不含外资铁路)巡警设置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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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铁路警察制度变迁中的央地角色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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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警察史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交通部档案,一二(5)-342;交通部、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交通史路政编》,南京:交通部总务司,1935年,第9、13、14、16册中有关铁路警察的内容。

邮传部成立后,认为依赖地方督抚派兵护卫,会影响其对铁路的控制权,因而希望能设立专职的铁路巡警,取代此前的各类名目,“商办已成之路亦当由臣部随时体察商筹办理,务令路政益臻完密”[19],而地方官吏只能担当“辅助联络”的角色。邮传部的态度使得清末最后几年铁路巡警规模不断扩大,建制不断完善,地方防营逐步让位于专职的铁路巡警。到1908年,京奉、京汉、京绥、沪杭甬、胶济、正太、广三、南得等路(段)分别设置铁路巡警或类似巡警职能的护勇、巡查、巡务或弹压。表1略可反映早期铁路警察的来源及其演变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