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零售型杀鼠剂商品饵量限制》
EPA规定零售型(consumer size)的杀鼠剂产品只允许采用非抗凝血类杀鼠剂和第一代抗凝血类杀鼠剂,且必须包装在毒饵站中一同销售。一次性毒饵站和再装填式的毒饵站产品毒饵量都不得超过1磅(表2),再装填的毒饵不得单独出售,必须配有至少一个毒饵站。
图表编号 | XD0016793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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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5 |
作者 | 张正炜、陈秀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市农药检定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