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留茬高度测量结果:水田深翻机械化作业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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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1数据可知:根茬高度宜控制在20 cm以内。遇秸秆根茬过高及倒伏秸秆聚堆情况,需开展秸秆粉碎作业后再进行翻耕作业,以降低机具缠绕几率。试验结果表明,留茬过高严重影响翻耕扣垡效果,根茬掩埋不理想。
图表编号 | XD0016789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3.20 |
作者 | 王福义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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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1数据可知:根茬高度宜控制在20 cm以内。遇秸秆根茬过高及倒伏秸秆聚堆情况,需开展秸秆粉碎作业后再进行翻耕作业,以降低机具缠绕几率。试验结果表明,留茬过高严重影响翻耕扣垡效果,根茬掩埋不理想。
图表编号 | XD0016789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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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0 |
作者 | 王福义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