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31个省市经济发展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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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省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测度与区域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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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为基础,本文将31个省市分为5个层级(见表3)。第一层级属于经济高质量发展较快地区,包括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天津市,其共同点在于,高质量发展平均指数均在0.55以上,尤其是经济创新指数和经济结构指数也均超过0.60,排名前列,但绿色经济指数略低于平均值,因此,在绿色经济方面有待提高。第二层级为高质量发展中等地区,包括湖北省、山东省、重庆市、福建省、河北省、辽宁省、四川省、安徽省,这类地区表现为经济结构指数与经济稳定指数较高,达0.50以上,经济创新指数和绿色经济指数居中,位于0.40~0.50的区间,整体水平偏高。第三层级是高质量发展稳步地区,包括海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江西省、湖南省、山西省,这类地区的特点主要是经济结构指数与绿色经济指数均处于中等水平,发展中规中矩。第四层级是高质量发展偏慢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自治区,陕西省、云南省,这些地区大都位于中国内陆的边缘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丰富,绿色经济指数较高,但经济创新指数偏低,位于0.20~0.30之间,因此总体高质量发展指数偏低。第五层级则是高质量发展滞后地区,包括新疆、青海省、甘肃省、西藏、宁夏、贵州省,这类地区由于创新能力较弱,产业结构较为单一,经济创新指数、经济结构指数均较低,导致高质量发展较为滞后。